医保报销待遇政策

2018-11-13

医保报销待遇政策

参保类型

参保属性

起付线

(一个医疗年度)

医保报销比例

(符合医保报销范围)

备注

省直医保

在职(住院)

首次1000元,二次500元,三次无

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85%

1、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补助资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解决

2、住院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住院证明




退休(住院)

首次1000元,二次500元,三次无

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90%;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5%

同上




在职(门诊)

1500元

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75%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补助资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解决




退休(门诊)

1500元

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80%

同上

济南市

职工医保

在职(住院)

首次1000元,二次800元,三次无

起付线至10000元,医保报销比例为85%,10001元至最高支付限额24万,医保报销比例为88%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补助




退休(住院)

首次1000元,二次800元,三次无

起付线至10000元,医保报销比例为88%,10001元至最高支付限额24万,医保报销比例为91%

同上




职工(门规)

累计起付线600元

1、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2、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支付范围仅限于门规疾病诊治的相关检查、治疗、取药。




铁路局职工补充医疗和“三不让”医疗补助

补充医疗金额  =符合医保规定报销金额 x 70%

“不三让”金额=起付线 x 80% + 符合医保规定报销金额 x 20%




持铁路个人年金卡在我院直接报销

济南市

居民医保

(含原新农合)

居民(住院)

首次1000元,二次800元,三次无

起付线至200000元,一档缴费报销比例为55%,二档缴费报销比例为45%。

个人累计负担合规费用超过12000元,享受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出院结算时由医院垫付

省内异地转诊联网结算

在职(住院)

首次700元,二次以后300元

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75%

1、个别地市每次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以系统结算为准。

2、异地安置、长驻外地、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一般情况下,医保报销比例提高3%-5%,具体以医保结算系统为准。




退休(住院)


首次700元,二次以后300元


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80%





居民(住院)

(含原新农合)


首次700元,二次以后300元


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45%或55%,根据地市参保缴费档次决定


省内异地医保自费结算

1、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联网结算手续

2、意外伤害需回当地审核鉴定

3、部分区县医保信息化水平达不到联网结算要求。如:临沂市居民医保、部分企业及单位医保







回参保地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