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参保患者门诊医保结算渠道导引
2025-08-01
一、挂号方式
1.享受门诊医保报销待遇,要持医保卡/医保码进行医保挂号。
2.医保挂号。参保患者首次就诊需持医保卡/医保码在人工窗口或自助机(自助机仅限山东省内参保患者)建档关联医保,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您的医保类型或选择医保类型,建档成功后在窗口或自助机医保挂号,门诊等待就诊;后续来院复诊自动默认为医保挂号。
3.自费挂号。如参保患者在我院首次就诊使用的是“身份证”或者“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挂号”,为自费挂号,后续来院复诊自动默认为自费患者,不能使用自助机医保结算、医保移动支付。
4.变更医保挂号或自费挂号。因各类美容、非功能性整容、非功能性矫正(如近视摘镜)等来诊,医保不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时,参保患者需到人工窗口变更为自费挂号、自费结算。
二、多种医保结算渠道(建议优先选择适合的结算渠道)
1.人工窗口结算。支持各类医保结算业务,参保患者持医保卡/医保码可办理业务。
2.院内自助机结算。适用于济南市、省直、省内异地的参保患者(不包括门慢、个账结算业务),支持插医保卡/出示医保码支付,完成门诊、急诊费用的医保结算。
3.医保诊间结算。适用于济南市、省直的参保患者(不适用于门慢、医保个账业务)。医生开具检查治疗药品后,参保患者向医生出示医保卡/医保码,在诊室完成医疗费用的医保结算。
4.医保移动支付。适用于济南市、省直参保患者。参保患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扫“医院移动支付码”,授权医保码完成线上检查、治疗、药品的缴费,医保报销部分自动抵扣,自费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金或现金支付。
三、亲情账户绑定和家庭个账共济
1.亲情账户绑定。参保人在个人医保账户下绑定未成年人或无智能手机的亲属的医保码,当亲属就诊结算时,参保人可调用亲属的医保码进行实名医保挂号、医保结算等。
2.家庭个账共济。被个账共济绑定的参保患者医保结算后,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可调用绑定人的医保个账余额进行支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自助机、线上移动支付或诊间结算提示报错,请及时转到人工窗口办理结算。
2.济南市工伤参保患者,首次来院就诊需到3号窗口签定工伤门诊定点协议,工伤费用报销,仅适用于人工窗口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