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04-20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是省属公立、山东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经省政府批准以医院为依托建设成立了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保健、预防、康复等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与视光区域中心。先后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视觉分析三级科研实验室、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是国际眼视光教育联盟创始单位,国家防盲指导组副组长单位,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
医院坚持走“科技兴医”的道路,在大脑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眼科学、视光学、免疫和炎症性眼病、白内障、眼底病等前沿科学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先后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在SCI收录期刊等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5项次。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现开设了全国仅有5所大学具有的眼视光医学专业和眼视光学专业,已经建立起学士、硕士、博士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4级人才培养体系,已与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纽约州立大学视光学院、澳大利亚华柏恩视觉研究中心等国际知名视光大学开展医教研全面合作。
“山东省眼科与视光医教研发中心”获得批准为省政府2017年重点项目,并将入驻国家医学科学中心,正在规划建设当中。
全体员工以“爱国、爱院、爱岗、爱患、团结、创新、拼搏、奉献”为医院精神,在全国和全省眼科界树立起良好的品牌,被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单位”、省首届“健康卫生楷模”、“山东省医德医风先进集体”、“扶贫助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和医院实际,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资福利条件,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提升、科研平台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体较强的竞争力,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其中,中级岗位3名,初级岗位19名,管理岗位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及其他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到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组织人事科(办公楼305室)
2、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能够正常毕业;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7)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组成。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由我院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专业素质、科研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859682
电子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区英雄山路48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