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须知及流程
2024-07-01
病历复印须知
一、如申请复印病案,其申请人须持以下证明材料到病案室办理。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患者本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损害鉴定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案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案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案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我院为患者提供两种病案复印方式
(一)患方出院后自行到医院复印: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病案室办理。
(二)患方出院后办理病案复印邮寄服务:
1、患方办理完出院结算完成后,申请人持结算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病案室,办理病历复印件的邮寄业务。
2、服务费用:
(1)病历复印:按每张(含A4、B5纸)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
(2)邮寄费用到付。
3、邮寄时限:自办理病历复印邮寄手续后10个工作日左右投递到患方指定地址。
4、病案室(东楼一楼127室)联系电话:0531-58859655。
病历复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