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6-07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是省属公立、山东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经省政府批准以医院为依托建设成立了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保健、预防、康复等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与视光区域中心。先后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单位、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医学会副会长和眼科学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是白内障、眼底病、眼视光全国十大技术培训中心,是山东省防盲治盲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山东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挂靠单位。
医院坚持走“科技兴医”的道路,在大脑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眼科学、视光学、免疫和炎症性眼病、白内障、眼底病等前沿科学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先后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8项,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卫健委行业科研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3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45项,在Lancet等权威SCI期刊及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0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6项次。被评审为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眼科与眼视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视觉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山东省视觉智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眼视光高等教育机构,2020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复设立我国首例眼视光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增设眼视光学本科(中美双学位)、眼科学(视觉科学)硕士(中美双学位)、视觉科学博士(美国学位)3个专业,建立起国内首批本硕博纵向贯通的中外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现共有3个本科专业、3个硕士专业、2个博士专业及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眼视光教育最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医教研防协同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为未来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山东省眼科与视光医教研发中心”已获得批准为市政府2019、2020年重点项目,并入驻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2022年8月,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师生已搬迁入驻,临床教学医院工程预计于2023年底投入使用,这必将为国际眼科医疗及教育事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打造健康中国齐鲁品牌,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济南的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医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和医院实际,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资福利条件,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提升、科研平台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体较强的竞争力,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高级岗位3人,中级岗位8人,初级岗位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5.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含: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https://www.sdutcm.edu.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报名结束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LE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3年6月7日。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7)其他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模板见附件5);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组成。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有关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专业素质、科研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有关通知, 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用加试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58859682
监督电话:0531-58859637
电子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3.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23年6月7日